煤炭人怎么做?看专家解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来源:(中国煤炭网) 时间: 2021-09-06 点击:1458 点赞:0

编者按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新增了哪些内容,有哪些变化?为了让煤炭人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报特邀请业内专家进行解读,并对各煤炭企业宣贯情况进行摘发。

9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至上”理念,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强调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在贯彻新思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应对、加大违法成本、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的同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关键,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从制订《安全生产法》到三次修改,虽然条款由原来的97条增加到119条,比原来的条款增加了22.7%,加上增加和修改内容的条款,其修改幅度达90.7%之多,但是诸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教育等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和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31条基本条款,至今没有修改过,体现了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对固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集中体现为“十化”。

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法治化。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次修改《安全生产法》,通过立法把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路线、方略法治化,转变为全国人民的意志,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思维方式发展变化的具体体现。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交织叠加。2015年以来,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实际工作中还面临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要求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必须把防范化解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中之重。

三是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也需要进一步明确。2018年4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

本次修改《安全生产法》,与上述有关改革事项的紧密衔接,体现了必须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

四是落实责任方式手段多元化。《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细化了主要负责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增加了危险物品装卸单位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增加了对危险物品装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要求;扩大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危险物品装卸单位的使用范围;明确了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核查部门;规定重大隐患整治后实行“双报告”制度。

五是强调安全生产治理源头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确立生产经营单位要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的规定;扩大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的危险作业范围;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出口管理;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单位管理;强调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尤其是规定了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的强制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并规定对于未能建立制度和采取管控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关于在煤矿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山东、河北、山西已有很好实践,分别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制订了省级地方标准,尤其是山西实现了716个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矿端系统与省级平台联网,在促进双防机制信息化落地方面更进了一步。

六是注重保护从业人员人文化。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人人参与、持续改进的机制;加大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管控,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效仿山东省做法,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增加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保护系统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一)项规定相衔接;吸取事故教训,增加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规定;规定重大危险源信息向政府部门备案,实行信息共享;增加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规定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抢救等。

七是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社会化。《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强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八类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时,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挂靠资质和出具虚假报告;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八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点化。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实行职业行业双禁入;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隐患的,追究刑事责任,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相衔接,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对不按规定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责任追究,规定了七种处理处罚方式;加重了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与第二次修改相比,加重了10个至20个百分点;加重了对事故单位的处罚,是第二次修改时规定的4倍至10倍;借鉴环保法律规定,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实施按日计罚;规定对不按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明确了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的4种情形。

九是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具体化。《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后,要求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尤其是直接负责安全监管的县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要求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督职责;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加强顶层设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十是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公开化。《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改,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定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规定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规定凡属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违法行为发生以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要求整改的同时,可以直接处以罚款。

(作者 黄文升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各煤炭企业宣贯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

本报讯 记者谢吉东 通讯员沈亚东 李俊报道8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讲座,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会议邀请了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解读新《安全生产法》。黄毅对修改背景、重点内容、制度体系和现实意义等作了深入解读,对该集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国家能源集团表示,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抓好贯彻落实。要严制度、强管理,增强“决策先问法、经营先问规”的意识,以法治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明责任、抓落实,厘清职责界面,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据可查、事事有人监督。要划底线、知敬畏,针对不同产业板块和各单位特点,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学法规、守法规,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法律地位和主要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强调,要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推进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外委队伍管理,全面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本报讯 记者郭义伟 通讯员张宏怡报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隐患再排查、双基再加强、作风再整顿”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素养。

自7月14日起,该集团聘请国家、河南省有关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安监局、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同时,各基层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班前会、学习日等,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活动。

7月21日至8月31日,该集团深入开展为期40天的“隐患再排查、双基再加强、作风再整顿”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此次活动分为安全思想大讨论、隐患再排查、双基再加强、作风再整顿四项内容,即自上而下深刻反思思想认识滑坡的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基础管理弱化的问题、干部作风慵懒松散的问题;重点排查安全思想上的隐患、管理制度措施上的隐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基础,通过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做强基层;加强“安全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干好安全工作就是最大的政治”的认识,严格领导干部作风管理,引导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切实解决现场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把控风险。

陕煤集团

本报讯 按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贯彻落实、督导检查”全覆盖的工作部署,陕煤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高标准做好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宣传教育全覆盖。陕煤集团各单位制定宣贯方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载体,通过安全协管小分队和青年志愿者进区队、开设安全管理大讲堂等方式,广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增强职工的法制意识,营造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学习培训全覆盖。陕煤集团各单位为全员定制学习培训套餐,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管理人员的专题辅导讲座,深入解读和学习各项法律条款规定。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做到人手一册学习资料。

贯彻落实全覆盖。陕煤集团所属各单位对照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清单,将其纳入专项任务单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

督导检查全覆盖。陕煤集团督导组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各板块公司(二级单位)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各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落实情况纳入安全检查内容。(梅方义 汪琳)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

本报讯 日前,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

中国煤科购置了新《安全生产法》和专家解读等书籍,发放至各级管理人员手中。所属煤科院安委会利用微信群、OA系统等推送新《安全生产法》全文、修改说明等,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6月24日至25日,中国煤科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法规专题培训班。天地王坡煤业公司组织各部室(区队)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对重点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中国煤科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结合起来。

中国煤科组织所属各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对照自查,深入分析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各级人员的法律意识。太原研究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结合新、对照旧,在学习中注重实效。(皮希宇)

徐矿集团

本报讯 连日来,江苏徐矿集团先后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多角度、多维度、多层级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宣传贯彻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前,徐矿集团专门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结合实际阐释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内容以及修改的主要内容、新亮点。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全集团200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徐矿集团还下发《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和新《安全生产法》等学习材料3000余本;举办线上知识竞赛,1.6万名职工参与学习答题;在内部刊物上刊发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开设线上“每日学法”专栏。

同时,徐矿集团对标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研究出台取证人员注册管理及相应激励政策,提高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此外,徐矿集团积极引导所属矿井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推行“意识+责任+标准化”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对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专项提取安全管理、四化建设、科研环保等费用5亿元,大力实施科技保安工程。(张子建 姚鹏)

华阳集团

本报讯 日前,华阳集团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

华阳集团各单位利用集体学习、线上学习、早调会、班前会、自主学习等,开展学习宣贯活动。截至目前,该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累计26036人参加了专题学习。同时,该集团集中购置下发了2021年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4000册、新《安全生产法(实用版)》1300册。

8月21日,华阳集团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解读和专题学习,共计135人参加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合规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华阳集团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法治意识。(任志青)

峰峰集团

本报讯 连日来,河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送法到岗”、“安全体验”等形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宣贯,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8月27日,峰峰集团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视频会。此外,九龙矿围绕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内容解读等开展专题讨论会,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业人员深入讲、一线职工互动讲,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大淑村矿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并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全员测试,合格率达到100%。邯郸洗选厂建立安全体验中心,推行“案例学习+场景模拟+亲身体验”等视、听、体验相结合的三维立体式安全教育新模式,职工通过安全虚拟现实VR事故体验,增强了自主保安、互保联保意识。(张波)

晋能控股集团

本报讯 近日,在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晋控电力工程公司承担的王坪1A检修现场,员工李平和范志刚正津津有味地学习该公司编印的《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知识手册,并不时地进行学习交流。

日前,晋能控股集团多举措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岗位法定权利和义务。

晋能控股集团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利用班前班后会 、早调会 、“ 三会一课 ”等 ,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媒 介,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和意义,阐述新《安全生产法》的特点,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各类人员的职责。

晋能控股集团采取外聘专业老师集中培训和网上视频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分级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内容从修改的背景、思路、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解读,重点突出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法律责任和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内容,对修改的重点条款、新要求和新变化等,做出全面解读。

同时,该集团通过制作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解读展板、编印《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知识手册等,在员工中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吴玲)

来源:中国煤炭报 责任编辑:董衡

编辑:张莹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中国煤炭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