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推动采矿废石制备骨料
来源:(砂石骨料网) 时间: 2021-06-07 点击:1444 点赞: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拟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通知》要求,到2025年,要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 推动采矿废石制备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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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五项重点任务:

一、产业布局集聚化。示范基地要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推动相关产业向基地集聚,发挥基地的产业集聚和链接效应。鼓励骨干企业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利用方式低碳化。示范基地要着力推动区域内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资源能源投入,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

三、技术装备先进化。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主动对标先进标准,选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多形式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四、模式机制创新化。鼓励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大宗固废处置利用与生产挂钩等新机制,推动大宗固废跨区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示范。

五、运营管理规范化。示范基地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化措施,建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台账,强化大宗固废源头减量、过程清洁生产、末端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骨干企业要加快建立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提高生产运营规范化水平。

《通知》明确,推荐的示范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骨干企业主要以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中有重大创新突破、有较强的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为主。另外,已列入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不再推荐。

据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采矿废石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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