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煤炭企业融资要和转型金融同步 否则企业和贷款银行将承受损失
来源:(煤炭工业网) 时间: 2021-06-04 点击:1409 点赞:0
退出煤炭企业融资要和转型金融同步 否则企业和贷款银行将承受损失

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春季会议于5月29日-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银行行长刘金在论坛上表示,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宣布,体现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责任担当,同时也必将引起经济社会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带来巨大的金融需求。

  他谈到,全球可持续金融市场潜力巨大,但现阶段还受到以下几个方面制约:

  第一,规则标准不统一。从全球来看,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和考核标准还在形成阶段,各国的要求并不一致。企业的信息还是以自愿披露为主,而且披露的主要内容是定性描述,披露标准和数据口径不相同,导致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第二,市场机制不完善。一个成熟的市场,可持续金融需要大量市场参与主体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当前可持续金融存在市场分割,参与主体较少,定价机制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以碳市场为例,由于参与企业还不多,碳市场交易还不够活跃,碳市场流动性的不足导致碳定价不尽合理,又反过来进一步影响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第三,是产品创新不充分。目前可持续金融产品创新还集中在直接融资市场,而在间接融资市场,信贷产品供给还十分不足,授信的流程和管理体系有变革,产品的定价机制,抵押和评估设计还尚待完善。

  对此,刘金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标准制定要兼顾各国发展的需求。各国所处的阶段不同,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参差不齐,全球在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评价标准、数据口径等市场规则的同时,也要兼顾不同国家的特殊情况,各国应在借鉴全球权威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国情的,详细的、可比的框架和要求。

  第二,积极培育可持续金融市场。将更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行业纳入可供交易的行业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者等多种市场主体参与交易,丰富可持续金融,衍生产品体系,充分激活衍生产品价格发现功能和金融属性,满足投资者的期限转换,风险管理的需求,提高市场流动性。同时扩充交易服务功能,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资便利性,完善交易规则,规范交易秩序,增强市场的有效性。

  第三,要创新可持续金融信贷产品,推进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押质押贷款业务,为各类参与主体提供专业化的子服务。同时探索发展转型贷款,支持能源和工业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所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说到信贷、可持续金融,刘金表示,很多专家都会说要尽快退出煤炭企业的融资,“但是我建议,这个退出也要和转型金融同步进行,否则退的太快,煤炭企业和我们贷款银行都会蒙受损失,所谓的可持续金融也就无从谈起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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