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绿色矿山开采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误区1:绿色=绿化?2018年10月1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正式实行。规范涉及到矿区规划布局、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管理、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绿色矿山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地面环境美化和矿区布局的层面,绿色矿山不仅是绿化矿山!
乌海绿色矿山开采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矿山修复即对矿业废弃地污染进行修复,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再次利用。矿山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非经治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又称矿业废弃地,废弃地存在因生产导致的各种污染。矿山废弃地是指在采矿或采石过程中所破坏的未经一定处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
乌海绿色矿山开采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按照国家相关要求,31个省(区、市)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进一步细化落实。
乌海绿色矿山开采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矿山生态修复措施:尾矿的治理措施;对占用大量土地的尾矿进行二次开发,加大尾矿的综合利用率;开发用量大、投资少、有销路的尾矿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多品种开发的资源化、商品化使其变废为宝,真正成为经济商品中的一部分。还要对尾矿坝中的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标准,实现浮选废水适度净化后全部回用和零排放。对于未处理的采空区、废旧巷道和硐室的矿山,利用井下采空区排放尾矿是一种处置尾矿行之有效的办法。
乌海绿色矿山开采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一是“绿色矿山”是一个品牌,是一种荣誉,是国家、社会、业界对一个矿山企业的认可,标志着一个企业的标准和层次。 二是“绿色矿山”能够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首先,在用地保障方面,从规划规模、年度计划指标、新增采矿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和示范区转型发展的用地需求。其次,在财政政策方面,从统筹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