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2025年前洛阳所有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来源:(大河财立方) 时间: 2019-09-16 点击:3832 点赞:4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印发《洛阳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洛阳市定下这些“小目标”:

1. 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传统优势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保障程度稳步提升。2025年底以前,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新增:金100吨、银2000吨,钼200万吨、钨50万吨、铅+锌100万吨、萤石500万吨;适度扩大其它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依据资源禀赋,建成若干处大型、绿色建筑用料资源基地,为城市和城镇化发展重大公共基础建设做保障。通过持续谋划和实施具体项目,展望实现再造一个“资源洛阳”的远景目标。

2. 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传统优势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驱动实现特色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攻坚突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稳步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3. 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加强露天矿山、废弃矿山、“三区两线”和我市有关规划提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的集中整治,分步落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020年底,所有在生产露天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治理不低于总目标任务的75%,无主尾矿库和已闭库尾矿库完成全部整治;2025年前,逐步实现所有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4. 形成绿色能源矿产开发利用新局面。实施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创新地热、浅层地热绿色循环利用新模式,探索制定地热资源整合勘查和集中开发良性机制,推动整区评价和整区勘查,实施统一规划。积极推进洛阳城市区、嵩县、洛宁县、宜阳县、偃师市、汝阳县、伊滨区、吉利区绿色能源集中开发,并带动乡镇和新型农村的开发利用,力争2025年供热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5. 扎实推动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施耕地提质工程,加强多目标土壤地球化学高精度调查工作,摸清富硒、富锗土壤分布范围,划定优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地块,创建2-3处富硒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推动富硒农产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等。

为实现这些目标,《实施方案》指出,以洛阳境内重要成矿区(带)为单元,开展基础地质矿产补充调查和科技攻坚。选择熊耳山金钼多金属矿、外方山金钼多金属矿、崤山南麓洛宁月亮沟—小池沟金银矿、栾川县白土—潭头金矿、栾川三川—冷水—赤土店钼铅锌多金属等5个勘查区,申请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实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和矿山集中区800—3000米深度的资源潜力评价,力争优势矿产后备勘查开发基地有保障,“三稀”矿产有突破,开发布局更合理。

同时,根据地域资源禀赋和集中勘查成果,在嵩县和栾川县规划建成一批萤石、钾长石等特色非金属矿业开发基地,在洛宁县巩固和扩大建设银、铅等多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一处。

在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方面,启动黄河流域洛阳段自然资源要素的摸底调查,重点开展好各流域之间地表水体、地下水污染因子调查评价,为统筹纳入伏牛山北部及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科研论证。

全文如下:

洛阳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27号)、《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精神,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利用新模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放在第一位,全线贯穿于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中。

2.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政府主导下推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资源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借鉴国内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商业模式,聚合优势要素,吸纳社会资本,激发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的内在源动力,有效解决重点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资金、技术等问题。

3. 统筹规划、持续推进。从立足推动全市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推进跨部门的资源环境信息成果有机整合、实时更新和高效利用,统筹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重大事项的规划实施,科学部署重大项目,优先实施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子项目,使整个项目建设相互衔接、有序推进。

4. 问题导向、创新驱动。面向全市高质量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际,面向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及改革发展重大需求,梳理当前资源开发利用和绿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瓶颈”,研究解决问题的处置规则,以先进理论为指导,通过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实施重点领域尖端技术攻关,以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驱动提升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经济发展质量。

(三)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战略导向,结合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总体目标要求是:传统优势矿产、新型非金属矿产实现新的找矿突破;绿色矿山创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废弃矿山矿区生态修复成效突出,矿业开发利用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三区两线”矿山突出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根治;清洁地热资源试点利用和规模化推广稳妥有序;特色农业、绿色农业产业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缺水地区安全饮水问题得以解决。通过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方案实施,形成生态环境优美、开发利用保护有效、资源保障供给有力、部门联动持续推进的新局面。

1. 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传统优势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保障程度稳步提升。2025年底以前,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新增:金100吨、银2000吨,钼200万吨、钨50万吨、铅+锌100万吨、萤石500万吨;适度扩大其它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依据资源禀赋,建成若干处大型、绿色建筑用料资源基地,为城市和城镇化发展重大公共基础建设做保障。通过持续谋划和实施具体项目,展望实现再造一个“资源洛阳”的远景目标。

2. 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更加优化。传统优势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驱动实现特色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攻坚突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稳步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3. 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加强露天矿山、废弃矿山、“三区两线”和我市有关规划提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的集中整治,分步落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020年底,所有在生产露天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治理不低于总目标任务的75%,无主尾矿库和已闭库尾矿库完成全部整治;2025年前,逐步实现所有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4. 形成绿色能源矿产开发利用新局面。实施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创新地热、浅层地热绿色循环利用新模式,探索制定地热资源整合勘查和集中开发良性机制,推动整区评价和整区勘查,实施统一规划。积极推进洛阳城市区、嵩县、洛宁县、宜阳县、偃师市、汝阳县、伊滨区、吉利区绿色能源集中开发,并带动乡镇和新型农村的开发利用,力争2025年供热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5. 扎实推动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施耕地提质工程,加强多目标土壤地球化学高精度调查工作,摸清富硒、富锗土壤分布范围,划定优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地块,创建2-3处富硒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推动富硒农产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

6.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改善民生饮水条件。围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需求,进一步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确保我市基本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规划内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巩固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质量和水平。

7. 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成果资料共用共享机制。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聚焦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空间、资源、环境、灾害”多要素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协调加强以往已有地学支撑的岩土工程勘查、水工环调查、城市地下管线等基础性、公益性成果的集成,构建城市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库,促进城市发展多规合一,全面服务城市建设发展。

二、重点工作

以新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全市矿产资源发展方式转变,主动适应矿业发展新形势,稳定和壮大金、钼、铝土、萤石等矿业优势,超前谋划绿色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研发突破开发应用关键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合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加快形成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农业产业兴旺、安全饮水等民生最根本问题得以解决的新格局。

(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1. 拓展找矿空间,突出“深地”探测。以洛阳境内重要成矿区(带)为单元,开展基础地质矿产补充调查和科技攻坚。选择熊耳山金钼多金属矿、外方山金钼多金属矿、崤山南麓洛宁月亮沟—小池沟金银矿、栾川县白土—潭头金矿、栾川三川—冷水—赤土店钼铅锌多金属等5个勘查区,申请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实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和矿山集中区800—3000米深度的资源潜力评价,力争优势矿产后备勘查开发基地有保障,“三稀”矿产有突破,开发布局更合理。

2. 加强常规性矿产勘查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好省财政地质勘查工作,上下联动,培育优势矿产勘查精品项目。在发现新矿产地的同时,重点做好洛宁中河银多金属矿普查、上宫金矿整装勘查(普查)等合作勘查项目的收官工作,提升优质找矿成果,推动找矿成果的快速转化。

3. 着力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评价。以市场需求和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导向,精准选区,加强勘查投入,提高工作程度。高氟、富硅、富钾、耐火粘土等特色非金属矿产,优先开展嵩县、栾川县庙子—合峪、新安、宜洛—偃龙一带调查评价工作,摸清资源潜力;白云岩、玄武岩、安山岩、花岗岩、大理岩等建材、砂石类矿产,围绕整山开发基调和政策要求,补充查明资源规模、分布范围,提供一批规模化资源开发基地,保障洛阳城乡建设需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二)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和升级

4. 加强宏观调控和集中整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稳定和提升传统优势矿产开发规模,从根本上解决矿山“小、散、乱、污”的局面。力争5年内,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升,金属矿山的大中型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新上建筑石料矿山全部达到大型矿山标准,充分吸收外地经验,探索实践建材类矿山由露天开采方式转为地下开采新模式。

5. 着力打造矿业开发经济新的增长极。根据地域资源禀赋和集中勘查成果,在嵩县和栾川县规划建成一批萤石、钾长石等特色非金属矿业开发基地,在洛宁县巩固和扩大建设银、铅等多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一处。

6. 推动矿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全面开展尾矿资源调查评价,摸清尾矿资源底数,引进相关产业的大型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攻坚关键技术,建设一批金属尾矿有价元素回收、富硅尾矿生产超耐久性混凝土、尾矿高强混凝土、尾矿生产微晶玻璃、关闭尾矿库高效复垦、尾矿低成本生产建筑材料等分类利用的产业基地,驱动矿业固废物循环利用经济的高速增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农业地质调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7. 开展公益地质调查,摸清富硒底数,夯实基础工作。补充完善洛河、伊河上游阶地及嵩县、栾川县、洛宁县、新安县等地1:25万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在实现洛阳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扎实推进“金土地”工程, 分步实施土壤硒(锗)含量高值区、全市主要粮食生产区的更高精度(1:5万—1:1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详细界定富硒(锗)优质土地范围。

8. 高起点编制富硒产业发展规划,以技术协同创新推动富硒产业化发展。总结富硒土壤调查经验,适时推进已有成果的快速转化。优选已掌握小麦、玉米、豆类、谷类等大宗作物富硒地段,启动特色农产品评估认证和授牌工作,培育示范基地,科学驱动富硒种养、富硒加工等一批绿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不断壮大。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服务民生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9. 加强安全饮水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做到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统筹解决贫困地区、非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289个村(含102个贫困村)、3.76万贫困人口的饮水条件,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推进水利行业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

(五)加强清洁地热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优化能源资源利用布局

10. 研究探索政府主导、国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跟进协作机制,激活地热开发“特许经营”模式,着力加强地质、设备、建筑、暖通等多专业领域的融合,探索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和集中开发的新模式。组织编制《洛阳市地热、浅层地热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融合土地出让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在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中明确浅层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要求,并将相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公告,完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格局。

11. 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果显著的地热清洁供暖规模化利用试点。在符合《洛阳市城市区域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启动洛阳中心城区和资源条件优越的县域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对新建小区、有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推广浅层地热、地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改善我市大气环境。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国资委、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

(六)统筹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12.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破解政府财力不足、社会资本缺乏积极性的难题。按照《洛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策划和启动一批地质环境重点防治与“三区两线”叠合区、大规模露天矿山开采关停区的治理和土地复垦等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坡面整治、危岩土(体)清除、废渣清运拦挡、矿山建设废弃地回填、整平、覆土绿化、裸岩生态修复等技术手段和措施,消除次生地质灾害和可视范围视觉污染,增加林草耕地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13. 组建绿色矿山建设专家技术团队,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企业主建、专家帮扶、政府和社会公众督导监管的三级联动机制,稳步推进《洛阳市加快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实施,探索构建“洛阳特色”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尾矿库整治,推进绿色矿业平安发展

14. 全面高质量完成尾矿库年度治理任务,实施一批高质量的尾矿库治理工程,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充分发挥矿山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支撑职能,加强生产尾矿库的监测和安全预警,保障平安矿山建设。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实施“净土保卫”

15.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制度化,开展更大比例尺市县土壤污染详查,摸清现状,服务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协同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夯实用地规划工作基础。

加强涉重金属矿山监督管理,确保重金属排放总量同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探索矿山周边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推动实施好栾川石庙、洛宁下峪镇崇阳村等一批农用地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项目,探索试行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钝化修复+农艺调控+土壤肥力培育”工艺,创新“洛阳模式”,全面引领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共建任务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加强专项领域地质工作,长远谋划资源环境永续发展

16. 开展洛阳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查明规划建设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地下空间、地热、地下水资源等资源状况,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建立调查区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更新和集成新老成果,构建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大数据,服务洛阳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为实现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7. 着力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启动黄河流域洛阳段自然资源要素的摸底调查,重点开展好各流域之间地表水体、地下水污染因子调查评价,为统筹纳入伏牛山北部及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科研论证。

18. 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立洛阳遥感影像数据应用中心。用1-2年时间,开发统一的多源、多时像、多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数据平台,实施“云计算”大数据运营,创新服务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环境、住建、水利、灾害、应急等领域,联合执法监管和应急预案制定的技术手段。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物局、水利局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完善机构建立,制定机构运行的相关制度、机制;细化制定重要子项目专题方案。

(二)2019年9月至2025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和目标任务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阶段性和最终强制性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展望推进中长期预期性目标打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 建立协商协作机制。拓宽完善洛阳市资源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职能,全面研究部署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建设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技术支撑单位、绿色资源开发利用中心的横向纵向联系、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优势,集各方面优势要素,形成推动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建设工作高效运转的合力。

(二)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义务,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防止短期行为及其它不良后果。建立评估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化监管,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建立健全推进机构。成立洛阳市绿色资源开发利用中心(隶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组织架构,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联系地勘专业队伍,加大勘查投入;指导有关矿业投资公司,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好矿产资源,引领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统筹指导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组织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组织落实矿产地储备、洛阳市地勘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探索地热资源开发和利用新模式。

(四)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好财税、政府采购、科技金融等各类政策工具,制定和释放项目用地、环评、立项、税收等方面鼓励政策,合力构建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多元化参与的新格局,初步完善形成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的机制体制。

(五)加强各方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好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等地勘专业队伍的保障职能,紧紧围绕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任务落实,积极开展地学支撑。

(六)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注重引进和吸纳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建立资源勘查、绿色开发利用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交流推广机制,积极利用境内外市场资本,促进绿色资源产业良性循环,提升综合利用技术水平。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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